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2、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3、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综上所述,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主要是包括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主要是继承问题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


·饶阳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饶阳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饶阳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安置补助费 ■被征地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


·我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无限期吗?
      我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无限期吗?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体系造成了国家土地紧张的现象,为了合理调控和划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我国推行了土地使用年限的政策。所谓土地使用年限是对土地持有人规定了使用该土地的时间,为了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那么究竟我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无限期吗...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当今社会,拆迁户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政府或者开发商征收房屋之后,给予的补偿不合理,但是很多人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在遇到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之后往往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措施,这都是不合理的...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北京购房政策及时跟进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北京市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为了能让国家和城市更好的发展,征地成了比较常见的事情,当然不仅仅是城市需要征地,农村同样也是存在征地的问题的。不少人表示不知道对于农村林地征收可以得到的补偿和补偿标准不清楚,那么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


·老人过世后土地继承政策是怎样的?
      老人过世后土地继承政策是怎样的?老人过世后土地继承政策规定如下:1、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没有继承权。2、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
      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申请怎么写? 公司地址变更申请书 _______(单位) 我单位位于____街(路)____号,由于经营(其他原因)的需要,现欲搬到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现申请将________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请...


·银西高铁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您肯定都不陌生,高铁的到来给我们您带来了很多便利。不只是速度快,还有就是很多偏远的地区,我们都可以通过高铁到达。在修建高铁的时候有部分是需要占用农民的土地,那么被占用的土地国家应该以什么标准补偿给农民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银西高铁甘肃段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高铁甘肃段...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但对于承包地未到期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