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一)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一)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法律中要求,故意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因而本罪只能有过失构成。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同时要求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才有可能按照玩忽职守罪来定罪论处。所以,并非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就一定会认定构成本罪。


·犯罪的主观方面必要因素是什么
      犯罪的主观方面必要因素是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


·刑事抗诉的结果会有改动吗?
      刑事抗诉的结果会有改动吗?刑事抗诉案件结果会有改动的可能,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一)、醉驾一般会判处六个月的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在看守所里生活半年的时间。看守所为了管理需要及卫生要求会给在押人员进行定期理发,但理发没有专业人员帮助,都是在押人员相互帮助,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省事,都会直接理成光头。  (二)、相...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是将嫌疑人、被告人暂时的关押在一定的场所,此时对其人身自由是进行了限制的。而要是日后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


·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关于故意杀人的就只定为故意杀人罪,而没有间接故意杀人罪、直接故意杀人罪之分,当然在实际对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行为人到底是属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这可能会对最后的量刑产生影响。那么这个间接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间接故...


·追诉行贿罪时效是多久?
      有些不法分子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事情一经发现便会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有些人为了逃避处罚变动起了行贿的歪脑经,想通过巨额财产的行贿来贿赂管理人员,从而达到自己免除罪责的目的,那么追诉行贿罪时效是多久?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追诉行贿罪时效是多久? 行贿罪...


·刑事诉讼法自诉调解如何规定?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民事案件可以不用通过法院而自己调解。但是您有没有过一个疑问,就是形式诉讼可以自行调解吗?其实我国在很早之间就有过对这件事情的相关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一些关于刑事诉讼法自诉调解的资料。 一、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根据我国《...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是犯罪,造成损伤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


·涉嫌走私冻品被捉要什么判刑
      具体判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针对涉案的具体物品、数额等定罪处罚。如走私的冻品是普通货物的,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


·非法集资中间人定罪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类型的犯罪行为,由于在实践中,非法集资案件通常是以有组织、有预谋的形式出现的,故而存在中间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在非法集资案件被侦破之后,若发现存在中间人进行牵线的期限,非法集资中间人定罪么?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是否会定罪? 一、中间人和上线共同构成犯罪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