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1)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2)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2、解聘的行为主体即解聘权的行驶者属于公司企业的管理者或、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二、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三、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员工依照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时,需注意各地司法实践中所把握的“度”,要不然一不小心“被迫辞职”可能变成违法解除。比如:工资拖延了多少天才可“被迫辞职”、少发了多少工资才可以被迫辞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支持被迫辞职.各地把握的尺度会有差异,并无统一标准。

对于公司来说,应对的方法就是尽量消除上述能够引发员工“被迫辞职”的违法行为,但谈何容易。单单一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就足以让多数企业叫苦连天,要想防范风险,只能自求多福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主动离职和辞退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做法,而且所产生的区别也会很大,一种是劳动者提出来,而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来,但相同点都是为了解除双方的关系,所以,在处理的上面就会以不同的情况来作不同的决定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


·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并维权。不过,在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呢?劳动者要想胜诉,在劳动仲裁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劳动仲裁当中谁有举证责任 到...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当发生劳动争议,在我国存在需要先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进行诉讼的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似乎可能不经过仲裁而直接进行诉讼,这就让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产生了疑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


·劳动者人职时只签订了入职申请表等文书,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
      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得辞退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不过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


·煤矿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煤矿工伤职工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一、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作可以说是人们一生当中最为关键的几件事情之一了,找到工作并且进入职场会经历一段时间的锻炼,可能会遇到一些你从来就没有想到的情况,有的时候针对特殊的工作,同时也有可能会发生工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老板倒闭了不发完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