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恶意转移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就可以起诉,法院会判决转移财产无效。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夫妻为逃避债务的履行而采取“离婚”的措施 。这种真逃债,假离婚的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离婚后当事人多以无房屋住为由继续同居生活。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现象。二是多采取协议离婚形式,并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明显不公平。欠债一方把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拱手相让给另一方,自己显出刁然一身,人财两空的狼狈相。三是当事人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而匆忙离婚,四是双方没有争执。一般离婚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指责,冲突激烈。而假离婚案件夫妻早己暗中协商一致,陈述事实基本吻合,一般没有大的争执,而是很默契。当遇到上述特征的离婚时,可以合理怀疑有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形。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前进行假离婚而且还转移财产的话,那么就是属于利用不合法的行为进行隐瞒财产,对于债务人也是会受到损失的,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债务人就一定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权益。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义务人不执行法院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示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等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得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征收标准的。但是对于确实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有必要了解一下南安社会抚养...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1、婚内争取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讼这两种。 2、婚内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我国在2011年8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这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


·申请国家赔偿的单位有哪些
      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的案例,很多人因为误判白白坐了很多年牢,或者无缘无故承受了很多不该有的惩罚。所以一般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是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的,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单位是哪些呢?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内容看出。 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 据我国《国家赔偿...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
      夫妻离婚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财产官司要花多少钱这个问题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


·一、公安机关办理重婚罪案件可以吗?
      一、公安机关办理重婚罪案件可以吗? 是可以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婚的,既可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


·离婚财产保全未到期法官能解封吗?
      离婚财产保全未到期法官能解封吗?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履行,如果离婚诉讼终结,判决得以履行,那么财产保全措施也就解...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涉外离婚相对于中国的离婚来讲要复杂一些,因为它涉及到管辖权问题。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到底是怎样的,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惩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