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二、暂扣驾驶证的最长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根据其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三、交警如何暂扣当事人的驾驶证

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一定负有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暂扣凭证;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3、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4、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与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不是一回事,因此实践中要注意区分。有些情况下交警对驾驶证的扣留,属于暂扣行为,而这也不是一种违章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扣留驾驶证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18个月,也就是说最多18个月之后,就需要退给当事人。


·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什么
      五险一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五险一金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事情,但是也有的用人单位会拒绝缴纳五险一金。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一、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 ...


·沈阳人比较爱喝酒,不少车主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是比较严
      沈阳人比较爱喝酒,不少车主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当地的交警部门对酒驾,特别是醉驾的查处力度很大。根据最新的刑法修订案,醉驾涉嫌犯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沈阳醉驾处罚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沈阳醉驾处罚...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我们所说的商业车险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


·交通事故造成女性产道损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女性产道损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


·一、 连环交通事故各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 连环交通事故各车交强险如何赔偿?连环撞车交通事故的交强险适用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以上并没有明确限定交强险只赔偿直接碰撞的受害方的...


·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由于驾驶员疏忽、法律意识淡薄,近几年我国经常会出现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事故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加严重的影响。在陕西也发生过,那么陕西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仔细分析。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严令禁止在饮酒后驾车的。而有的情况下,饮酒后虽然也驾驶了车辆,但此时驾驶的是从别人哪里借来的车。此时,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话,出借人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呢?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车给...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


·一、交通事故的经过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的经过怎么写?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2、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