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二、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众所周知,公司法人负责着公司体制内的一切经济债务责任,是公司运作的核心。除此之外公司法人对于·债务也是有着长期的偿还义务的,然而当意外情况发生时公司债务该如何处理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有限责任...


·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一、要债被判绑架罪合法吗? 要债被判绑架罪不一定合法,具体是否合法,由债权人是否是采取绑架的方式来要债决定。若是债权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具体来说,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自己配有的枪支出租、出借的话,同样也是会构成犯罪。那此时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贷款?
      目前,很多公司在经营需要的情况下,都会一笔资金来进行周转,若此刻刚好资金周转不过来,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办理贷款,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提及用营业执照来进行贷款,但很多人都不清楚整个贷款的流程或者是提供哪些资料,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贷款。 一、营业执照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多长
      在实践中,由于借款双方的疏忽等原因,有时会出现还款期约定不明的情况。那在法律上,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呢?搞清楚诉讼时效是债权人诉讼讨债的前提。那具体而言,对于还款期不明的应该如何计算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诉讼时效多长 超过诉讼时效...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甲借钱给乙,乙借钱给丙,而丙作为次债务人,可以把欠乙的钱直接还给甲,您对于这里的次债务人不是很熟悉,那么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可以吗?又有什么具体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个简单...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利率最新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上限,以往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新借贷规定》已经对此进行了修改,按照《新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上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碰上无赖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者取现金的凭条。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对方要过钱的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债权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一 、股权转让及种类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