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教唆人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教唆人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的情形: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甲罪与乙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被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教唆引起的。教唆未遂亦可罚,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国刑法理论一般采用第三种观点。教唆犯未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中国刑法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教唆未遂的主要特征是:(1)教唆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教唆犯的着手是以本人的教唆行为的着手为标志,还是以被教唆人的实行行为的着手为标志,是理论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共犯从属性说认为,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只有实行犯的着手才能视为教唆犯的着手。共犯独立性说认为,共犯是独立表现其主观恶性的,教唆犯对实行犯没有任何从属性可言,只要教唆犯着手教唆,就库视为教唆犯的着手。中国刑法理论认为,教唆犯的着手不以被教唆犯的着手为转移,只要教唆犯着手实行教唆行为的,就是教唆犯的着手。(2)教唆犯没有得逞。教唆犯未得逞,是区分教唆未遂与既遂的标准。对此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教唆犯是行为犯,只要教唆行为一经实行完毕,就构成教唆既遂,反之是教唆未遂。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被教唆的人是否接受教唆形成犯罪决意作为区分教唆犯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只要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形成犯罪决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无论被教唆人实施的是犯罪预备行为,还是犯罪实行行为,是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教唆犯均构成既遂,反之是教唆未遂。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以被教唆犯实行被教唆的犯罪是否既遂作为区分教唆犯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被教唆犯实行被教唆的犯罪构成既遂的,教唆犯也是既遂,反之就是教唆未遂。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未遂是可以体现在每一个案件里面的,只要在犯罪的时候有未遂的情形,那以就可以得到减刑的机会,如果对方没有受到伤害的话,那么还可以进行免除刑法,所以,犯了错就要知错,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打死人没钱赔会被判刑吗?
      打死人没钱赔会被判刑吗? 一、打死人没钱赔会被判刑吗? 肯定会被判刑的,即使积极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 当案件已经被判定,被告被判为故意伤害罪,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相当的金额进行补偿,...


·自愿认罪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
      我们都能听说过,如果犯罪分子在检查和审判期间选择自愿认罚的,那么他们可能在法律上就会得到一定的从轻处罚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在被执政期间选择认罪的,应该会得到减轻处罚。 一、自愿认罪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 认罪认罚是自愿签署的,最终对你的...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 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


·信用卡诈骗罪4万如何处理?
      在我国,诈骗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说有网络诈骗,这是您比较熟悉的,还有虚假广告诈骗,还有信用卡诈骗。不管是哪一种诈骗,都会牵扯到责任的,国家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4万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信用卡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 根据《关于妨...


·信用卡诈骗被拘留7天会留下案底么?
      一、信用卡诈骗被拘留7天会留下案底么?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


·广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我们的身边会常常出现一些抢夺他人财物的情况,但并不是一有抢夺财物的行为就会构成抢夺罪,必须要达到各地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以抢夺罪定罪处罚。而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对于抢夺罪的详细量刑规定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广州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1、构成...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如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情形,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


·传销多少金额判刑
      从事传销活动的,涉案人员七个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的,就可以认定为传销,可以判定传销罪的犯罪人员,根据涉案人员的情节严重来量刑,轻者一般判处五年以上,没收其传销期间获得的所有相关收入,并且处罚罚金为涉案金额的五倍以上。所谓的传销是指通过推销商品或者给客户提供服务的方式,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人贩死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幸福家庭当中成长出来的孩子可能很难想象现在社会中居然还有贩卖人口的这种行为,而实际上人贩子不仅针对的是民事行为能力尚不健全的婴儿或者是未成年人,现在有些人贩子是冒充孤苦无依的老人,针对群体直接就是属于在校的大学生,而且民间对于人贩死刑的这种做法大多都是非常支持的。 一、人贩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