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治安责任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

综上所述,根据四川省关于故意损毁财物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损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构成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追诉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旦立案之后被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的标准是三年以下徒刑。如果损毁财物价值五万以上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推进,在国外一些先进知识观念流入的同时,一些精神思想糟粕也传入了国内,传统的婚姻交友观和男女性观念发生了改变,现实中的卖淫嫖娼行为屡禁不止,有些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了地下产业链,为此,国家也加大了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那么,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自然人犯罪的,自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是单位集体犯罪的,也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称之为单位犯罪,那么一般会对单位整体判处罚金。我国的刑法对单位犯罪有着独特的处罚原则,那么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侵权主体不同。 刑事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疏、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各级行...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一般刑法拘役期限是多久?
      一般刑法拘役期限是多久?拘役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被判拘役的罪犯,自然也是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量刑处罚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刑法拘役期限的内容吧。 一、刑法拘役期限...


·刑事假释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的根本原则之一就是惩前毖后,不论是拘役、管制还是有期、无期徒刑,其最终目的除了惩戒犯罪人的罪行以外,也是为了帮助和教育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对于经过一段时间的刑期后,犯罪人有明显的悔罪和立功表现的,法律也有相应的假释规定,那么,刑事假释的适用条件是怎...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
      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食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了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引发的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情节严重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查清犯罪事实后,依法做出判决。那么,危害食品安全判处拘役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


·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量刑规则和加重的构成要件是存在着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这存在这些情况的时候会加重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数量既是量刑的规则,不是加重的构成要件,很多刑事案件以数量作为量刑的标准,例如数量巨大、巨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哪些毒品犯罪可以判死刑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才会严厉的打击毒品的相关犯罪活动。其中,我国对毒品犯罪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么一般哪些毒品犯罪可以判死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毒品犯罪可以判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具有毒...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该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竞合,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危险驾驶最高处拘役,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当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死亡1人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也就是侵害财产罪,这并不属于《刑法》中单独的一个罪名而是一类罪,其中就包括了我们熟知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等。一般在对侵犯财产罪定罪的时候,往往都是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那从法律角度看究竟什么是侵犯财产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