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二、相关内容拓展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的区别: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三、主要应考虑的情节1、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2、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3、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虽然在字面上只是顺序的不同,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概念和处罚都是完全不同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的行为都是对于法律的蔑视以及对他人人身财产自由安全的一种威胁,一旦发生,将会受到非常非常严厉的处罚。



·诈骗罪立案时间是几天?
      以前的时候人们的信息以及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骗子们也都没有那么高明的诈骗手段,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的社会信息技术进步飞快,诈骗犯们也是想尽了办法使用各种手段去片人们的钱,人们在上当受骗之后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法律规定诈骗罪立案时间是几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犯罪嫌疑人开庭自我辩护如何进行?
      犯罪嫌疑人开庭自我辩护如何进行?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通常实务中...


·法考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法考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诉讼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诉讼程序。 (二)诉讼范围不同: 1、刑事抗诉包括两种: ①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序非法,或判决偏轻,因此提起抗诉,将诉讼程序推进到二审程序; ②一种是,由...


·刑事辩护案件律师委托权限有哪些
      刑事辩护案件律师委托权限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律师的权限有。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违法行为提出控告和申诉,刑事案件授权委托书辩护权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起诉,申请不予批捕,会见,到检察院与法院阅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协助上诉,申诉。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


·职务侵占罪数额很小怎么办,如何认定
      职务侵占犯罪侵占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此时可以说侵犯的是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在定罪和量刑的时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问题,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那要是职务侵占罪数额很小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很小怎么办 公司、...


·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2023
      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2023 一、哪些罪属于抽象危险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
      缓刑期结束后再犯罪构成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在我国未成年犯罪可拘留吗
      我国现在未成年群体犯罪案例越来越多是显示出了社会和教育的悲哀的,某种程度上,社会和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这种宽容的态度可能也让他们显得不知天高地厚。关键现在有些未成年人的家长,他们自己都不清楚在我国未成年犯罪可拘留吗?今天在这里就告诉您,只要是已经年满14周岁犯罪的话是可以被拘留的...


·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
      公安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如果确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或者是一惊掌握了确凿了证据就会对其进行逮捕,但是有很多人就会有疑问了,那就是刑法中关于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您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


·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飞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一旦出现了重大的飞行事故,就很有可能会造成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害。而重大飞行事故罪就是为此而增设的。那么,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在刑法上,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释疑。 一、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