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以承租户违法犯罪解除合同是合法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出租人以承租户违法犯罪解除合同是合法的吗?(一)、合法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 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 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 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二、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理由有两点:(一)房屋全部或者部分损毁、灭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例如,承租人租房子是用来做仓库的,但是现在墙踏了一边,起不了保护作为了。(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例如,承租人的房屋出现墙体裂缝。因此,除了上述两点外,除非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有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否则,承租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赁该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清,甚至根本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双方曾经约定房屋租赁期限的,那么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当做不定期租赁来处理。按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综合上面所说的,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实施,一切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针对于对租凭物做出违规的事情才能进行解除,所以,租凭合同只要合法就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双方做出违法的事情同样也可以解除。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认为这一情况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工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


·合同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合同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合同法也作出救济的方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生活当中,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当事人双方都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国家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双方当中有任何一个人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该如何划分责任呢?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又是如何说明的呢?下面法律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法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规...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


·居间合同委托人任意解除权及跳单是什么意思
      居间合同委托人任意解除权及跳单是什么意思 (一)居间人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 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权送与他人,而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最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不过赠与人此时可能会对股权的赠与做出条件限制,也就是要签订一份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如何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附 ?...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中药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中药材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众所周知,赠与合同是属于单务合同的,此时只有赠与人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吗?而要是遇到一些情况,赠与人是否能撤销赠与合同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 赠与人...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一、民法典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合同的解除虽然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违约金不同,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那么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可以并存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关于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其中单方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