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人员不得裁减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往往也是迫不得已的,但这也需要符合有关裁员的条件要求,而不能假借裁员为借口,开除一些员工,这样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情况特殊的员工,也需要优先留用,而不能直接裁掉。


·有哪些公司需要最低注册资本?
      有哪些公司需要最低注册资本? 有哪些公司需要最低注册资本? 一、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第127条) 2、经...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而成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但是,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过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那么在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一)...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如果只是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有股东协议即可。但是还需要考虑到由此引起的个税,需要有个税完税凭证,并且做代扣代缴业务处理。不管是老股东转让股份获利,还是新股东溢价取得股份,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一、物业公司的义务包括哪些 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例第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


·众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但融资的时候,虽然会涉及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更多的是来自于当事人对我国金融行业的了解程度,只要不触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底线,企业人士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方式,比如比较热门的股权众筹。我们在以下文章当中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众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众筹中...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1、债务融资风险 债务融资方式的特点是,融资过程简易、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低,企业还能享受财务杠杆作用等多种因素带来的好处,但这种融资方式也有致命的缺点。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会承受较大的债务性资金风险,因为企业一...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2、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