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二、租房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我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三、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房子的产权虽然是归出租人所有的,但是,形成租赁合同之后,在法律上租赁合同当然不是单方面的约束承租人的。房东提前解约的时候是需要给租客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而租客本人对自己在租赁关系当中的所作所为也是非常清楚的。


·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
      现在离婚已经不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了,感情不合、观念不同自然就选择了离婚。有的夫妻为了买房子,但因为又付不起全款,于是选择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是当他们离婚时这份房产抵押的分割也就成了一个大问题。那么,离婚房产抵押如何分割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律有关抵押担保房产交易的限...


·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协议的效力认定
      政策性保障住房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购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存在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程序,且对房屋转让条件亦有严格限制。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借名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不仅扰乱了国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秩序,也侵害了其他符合购买资格主体的合法...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
      在我国离婚房贷没还完能过户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
      需要说明,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是否能够买卖?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一房多卖构成合同诈骗罪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中有规定,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要是约定超过了这个期限规定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也是无效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租房合同有期限限制,也就会出现到期的情况。那么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 妻子婚前房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婚前房子 有没有责任偿还呢?这就涉及到婚姻法的相关法律,既然都是丈夫的问题,那么作为妻子有没有义务将婚前的财产也拿来替丈夫偿还呢?下文是我们关于该问题的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要进行偿还 首先你...


·婚前购置的房产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善...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