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承租人在承租房产时应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状况、权利瑕疵。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综上所述,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中,不动产抵押的时间先后顺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当然承租人在租用房子的时候也是有必要调查一下这套房子的,不然的话,很多时候,承租人也有可能因为房东自身的债务债权纠纷,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去名字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问题最终都会得到一个归宿。不管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果说对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去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实际上房屋产权的所有者还是按照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去名字吗?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去...


·房产继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当面临房产继承纠纷时,我们应首先考虑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再考虑提起诉讼,而说到提起诉讼就一定要涉及到起诉书的撰写问题,很多人在起诉时都不知道起诉书该如何写。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证据在立案的时候提交复...


·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通过网签购买房屋是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交易行为,二手房网签能够使双方之间的交易更加的透明化,只是在购买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操作和审核。那么二手房网签主意事项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二手房网签流程 认购时,购房者准备...


·一、老人房屋遗嘱怎么写?
      一、老人房屋遗嘱怎么写?在里面书写寿终老人的姓名,以及在哪里出生,即出生地点,以及老人的诞生时间。以及房产证的多少。以及写作时间,写作地点,现在的居住地方,以及以前居住的城厢镇等等都要一一告知。老人遗嘱,想要分配哪些东西,分配多少,给哪个儿子,女儿,亦或者是女婿等等也要一一说清。...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


·离婚房产怎么分才好?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标准如何确定?
      如果夫妻有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对房产做出分割。但是,离婚房产怎么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觉得比较难。其实,对离婚房产的分割,需要先了解清楚房产的情况,最好是能够协商分割。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才好 《民法典》对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且部分规定...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zhi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或丈夫生前立有全部遗产由妻子继承的合法遗嘱时,丈夫死后, 财产全部由妻子继承。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大多数公民买房的时候都是买到的毛坯房,所谓的毛坯房,也就是简单装修了一下,公民在购买以后还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装修。不过在买到毛坯房以后,可能有些开发商在毛坯房的钥匙交给住户以后,就开始由住户交物业费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毛坯房物业管理...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生活中,您都遇到过想买房子,但是资金不足,需要办理购房贷款。而且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是需要买房人签订一系列的合约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