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重新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财产重新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重新分割夫妻财产的规定适用特殊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对于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的,可以请求重新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离婚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肯定了上述内容。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是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而夫妻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参与的,但是如果是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分割共同财产或者是同意自己的个人财产参与分割的,人民法院也不得干涉,但是必须是出于其的主观真实意愿。



·如果结婚证丢失一本,还能办离婚吗
      可以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二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


·按照规定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个人的婚姻观、价值观、道德观更趋完善,但在一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有少数人文化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还有些受到传统封建婚姻糟粕的荼毒,对夫妻关系没有正确认识,导致各种违反婚姻法行为的产生,给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那么,按规定怎样申请婚姻无...


·法律是否规定了单方面离婚财产必须平分?
      相信许多夫妻在面临离婚时,对于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都会比较关心。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会有共同财产,而离婚时进行分配的财产也就是这部分的共同财产,在许多离婚案件中,财产都会进行平分,那法律是否规定了单方面离婚财产必须平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是否规...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一、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


·起诉离婚程序的内容是怎样的
      现实中,夫妻可以采取协议或者诉讼两种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无论是在哪种离婚方式下,此时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那其中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2017起诉离婚程序的内容。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可以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
      派出所会受理重婚案吗?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受理重婚罪的,因为重婚罪在刑诉上不是公诉犯罪,是自诉犯罪,是需要你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发现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法官都是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而作为男方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其实也不是不可能,只不过此时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这样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才是有利的。那到底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全文离婚财产分割内容是什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