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1、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
质押合同满足要是合同的条件,可以认定为要式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这个问题,从上面的讲解来看,质押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且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作为质物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过程才能生效。这些都符合要式合同需要特定的形式作为生效和成立的判断标准的定义,因此,质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贸易对企业,对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许多企业加入了国际贸易,但是在繁荣的国际贸易中,许多欺诈分子趁机制造陷阱,国际贸易合同陷阱是我们尤为需要注意的,为避免踏入这种陷阱,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这些陷阱。 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陷阱的主要特征 根据利用签订国...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到底能否撤销? 一、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二、附义务赠与合同到底能否撤销? 一般合同撤销...


·合同违约金问题该如何解答?
      合同违约金问题该如何解答? 一、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一、 合同管理的原则 1 、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 、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


·最新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最新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般情况下,购销合同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往往都是两方当事人,但是也有存在三方当事人的情形,那么如果有三方当事人的时候,您知道三方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的吗?如果有不知道的,可以阅读我们带来的范文。 三方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 丙...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总是少不了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考虑,而现实中,作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具体而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
      实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实践合同成立的条件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合同未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中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现代的法治社会,任何东西都要遵循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签订合约也需要律师在旁审查相关条例,所以律师在现在就非常收到欢迎,不少公司都会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到底什么行为犯法了什么行为没有犯法。雇佣法律顾问肯定要签合同,那么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