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遗嘱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三、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但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判断继承人的情况以被继承人死时为准。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在中国一般父母的财产,在父母去世之后,都会给自己的孩子,孩子比骄傲多,财产也比较多的情况下,都会有遗嘱。但是并不是说父母的财产一定要留给孩子,只要父母愿意,其他人没有权力组织父母对个人财产的支配,可以进行捐献给社会。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要公证几年有效吗?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要公证几年有效吗?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后永久有效,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


·继子女继承权怎么确定的?有哪些标准
       做为非原生家庭,如果继父母与子女相处很好那是那应该是很幸运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自然死亡后,做为继子女,在处理好后事之后就会进行遗产分割,但是这时就会有这样的疑问了,继承人自然死亡后,其继子女继承权怎么确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以供您参考。 一、继子...


·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
      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


·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产的遗产并不仅仅只有法定继承这一种方式,实践中还是有不少人采取的是遗嘱继承,可能您也曾听说过。那么这个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而要是多份遗嘱冲突又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父亲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夫妻双方来进行一个分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去世,有遗嘱优先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


·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吗?
      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吗?女儿继承遗产那女婿有份,因为此时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先去世,父母有权继承部分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


·遗产继承不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吗?
      遗产继承不属于夫妻婚后财产吗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继承权如何公证,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公证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但是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继承权如何公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


·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
      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吗?老人去世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


·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在我国,要是男女没有领结婚证的,那么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夫妻,此时彼此的相关权利义务都是都不到法律保障的。其中就包括了继承权,那么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


·遗产未分割的属于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未分割的属于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