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

一、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

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

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二、犯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无论是哪一种的违法行为都将会给社会大众以及公共治安和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国家也是会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的,如果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出现了犯罪中止从而没有造成伤害也是可以免除处罚,如果犯罪中止已经造成了伤害则可以从轻处罚。


·绑架罪是行为犯不是目的犯吗?
      绑架罪是行为犯不是目的犯吗?目的犯,是以一定的目的作为特定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绑架罪必须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如果不是不构成绑架罪.行为犯以行为的实行或者完成作为既遂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其行为本身就构成了犯罪既遂,只要实施绑架行为就构...


·2023年打击高利贷入刑法了吗?
      入了刑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如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我国是怎么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


·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如何认定侵占罪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在判断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生活中,关于侵犯人身权利方面的犯罪,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些了。针对这些犯罪,我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司法解释。那么这其中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


·抢劫罪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劫罪绑架罪量刑标准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


·刑拘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刑拘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


·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有什么区别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可以说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终身监禁这个词,而针对也是那种比较恶劣的贪污受贿犯罪。但在普通人的眼里,可能一直认为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就是一回事,不过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这二者却是不同的。那究竟无期徒刑与终生监禁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