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综合上面所说的,招摇撞骗就是利用国家人的身份作出不合法的事情,但如果在犯了此罪之后案件的情节也比较小的话,那么一般也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才可以得到合法的权益。



·一年有期徒刑可以缓刑吗?
      当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入狱时,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有缓刑的机会,那些危害较小、不构成重大犯罪的罪犯可以有机会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考验,而对于一些重大犯罪则没有缓刑的机会,那么一年有期徒刑可以缓刑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行政拘留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


·过失犯罪未遂会成立吗?
      过失犯罪未遂会成立吗?通说认为,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立法史上看,未遂犯限于故意。通说进一步认为:结果是过失犯的本质,过失犯的处罚以客观上的结果为必要,未遂犯的处罚以主观上的...


·2023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有什么标准
      职务犯罪虽然带有职务两个字,自然就是职务方面的犯罪了,不过这却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进而实施的犯罪。而在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之后,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那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


·什么是团伙犯罪,都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团伙犯罪,都有哪些规定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


·检察院审查批捕罪名是一致的吗?
      一、检察院审查批捕罪名是一致的吗?一般是会按批捕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个别也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按照新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例如,多个事实及罪名,检察机关按当时证据情况只批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查明对应的罪名。或者,公安机关仍认为另一罪名更为准确也有。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是公安机关做出的,检...


·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虽然也是剥夺罪犯一定的财产,但与没收财产的刑罚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一般,罚金刑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执行的,但具体罚金刑如何执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


·偷税漏税是犯法还是犯罪?
      偷税漏税是犯法还是犯罪?偷税漏税是犯罪;偷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是行政处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占同期应纳税额的比率,这是偷税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标准。凡是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除了让偷税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漏税...


·新刑法对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既遂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


·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 醉驾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侯光辉是河南省舞钢市后营村五组村民,因涉嫌危险驾驶于2011年5月4日被舞钢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被告人侯光辉于2011年5月1日20时40分许驾驶豫DB1号黑色奇瑞小轿车沿河南省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山大道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发现酒后驾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