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去法院离婚起诉费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方去法院离婚起诉费是多少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二、诉讼离婚中的保全费标准是什么诉讼费缴纳完毕,开庭审理,除了判决后,执行的问题就会出现,对于财产分配的话,为了执行的顺利进行,还是建议在立案的时候保全财产,那么这个保全的费用就是不能少的,保全费用的缴纳方法是:①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②超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③超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财产保全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保全的话还需要申请保全人提供相应财产的担保,有财产的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担保,没有财产的话就会在花费一份费用,就是保险公司的保全保单的保险费用,这个是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缴纳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建议多联系几家比较后选择便宜的,因为这个费用是可以讲价的,不是固定的。三、离婚案件的执行费标准执行的费用,如果对方非常配合的话,如期按照判决履行财产的分配,就没有这个费用,但是一旦对方耍赖,这个执行的费用还是需要花费的,执行的费用也是按照执行的标的收取的,具体是:①执行金额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②1万一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③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交纳。以上三个费用就是诉讼费、保全费和执行费虽然最终是需要败诉方承担,但是原告还是需要先行垫付的,并且,诉讼费的话原告肯定也是需要交纳一部分的,因为这个财产的分配,法院不会完全按照你的诉求去分配,这样就是双方分担诉讼费的。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此时作为离婚案件中的原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除了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外,同时还需要预交诉讼费,也就是我们说的起诉费。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个起诉费,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来承担,所以就算在起诉的时候原告垫付了,最终也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来承担。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夫妻离婚财产被转移的话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


·女方生了孩子不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的问题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但是最终只有一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在之后可能对方会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所以会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那女方生了孩子不抚养费怎么办呢?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三个问题的处理,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其中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大的,而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人也不知道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一、民政局离婚处理财产吗?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


·婚姻是自由的
      婚姻是自由的,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那如果说女方在哺乳期间可以离婚吗?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护妇女及出生婴儿的权益,男方是不能够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时间内或者是女方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期间内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的以及确有必要对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起诉未婚生子抚养费程序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
      一、男人出轨法律财产分配是否会照顾女方?1、男人出轨后财产分割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的,因为出轨属于有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多一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平分,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的(出轨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


·抚养子女一直以来都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抚养子女一直以来都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众多即将离婚的家庭中,他们往往时不时上演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大战,有人希望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够归属自己,不愿意被对方夺去。拥有抚养权意味着要对孩子负责,那么,男方要女儿抚养权怎么办?请看下文。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
      夫妻婚姻期间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很多人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双方好聚好散,过不下去就商量着去民政局走一趟把离婚证领了也就完事了。还有一种是夫妻两没有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最后就可能要通过离婚诉讼解决了。一方准备起诉另一方离婚的,此时就需要准备一些诉讼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