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分公司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了便于更好的开展相关业务而设立的,但并没有对法人进行单独设置,所以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相关情况必须由总公司授权才可以办理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您经常可以看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了许多公司,也许您对于我们普遍所知道的公司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其具体问题不太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监事会、不设监事...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


·有的股东隐名如何写投资协议书应该怎样书写
      有的股东隐名如何写投资协议书应该怎样书写 一、有的股东隐名如何写投资协议书应该怎样书写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么?
      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么?一、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吗?1、 如果涉及犯罪的可以报警,如果是民事纠纷,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注销的话,是先找事务所清算出审计报告该变卖的东西变卖,销毁发票后缴纳未缴的税费。然后注销税务登记证,之后再注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希望你可以从以...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 一、并购的概念 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并购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成本,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房屋进行了拆迁,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规划建立工业园区,所以好多企业需要进行拆迁。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


·成立保安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保安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安保公司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注册资本不少于一百万元的;(二)拟任命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人员应当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工作经验,不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受教育、戒毒强制隔离或者被解职、被开除服兵役等不良记录;(三)有专业技术人员适...


·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生效吗?
      在有限公司里面,只有一个股东去参加股东会,由此产生的股东会决议是不生效的。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后生效。参加股东会的人数也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股东会不能召开。一、一个股东股东会决议生效吗?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能否高于评估价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待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