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判断敲诈勒索成立中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判断敲诈勒索成立中止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识不一致,中间环节可能脱节,造成行为人没有取得财产或者放弃取得财产,但被害人已经实际处分自己财产的情形。在此情况下,要求行为人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告知、暗示或行为)向被害人明确表达停止犯罪的意图,以让被害人做出防止危害结果发生——处分财产的反应。如果犯罪分子仅仅自己放弃犯罪,但没有通过有效途径将其放弃犯罪的信息传达给被害人,而被害人依然处于威胁之中,并处分自己的财产,则不能认定行为人犯罪中止。同样,在此情况下,即使被害人没有处分自己的财物,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二、敲诈勒索罪的表现形式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属于结果犯,而这也就是判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关键所在。但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中止的时候,行为人光是自己主动放弃了犯罪还不够,因为此时放弃犯罪的信息没有有效的传达给受害人,那么受害人就还有可能处于威胁的状态下,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中止。



·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会及时羁押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会及时羁押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会及时羁押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是否会及时羁押,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确定相关的人员,确实存在着犯罪行为,可以及时的羁押。当庭宣判主要指的是民事诉讼活动,具体规则如下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


·批捕后羁押多久会到法院进行宣判
      若司法机关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话,则一定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也就是要依法来操作才行。而一般在逮捕之后往往也会涉及到羁押的往往,不过过不了多久就会由法院进行做出审判,那通常批捕后羁押多久会到法院进行审判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规定,公安机...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聋哑人故意伤人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聋哑人属于情节较为轻微的,应该在3到10年中量刑。另外这个聋哑人有自首情节,并且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


·撤诉和缺席判决情形有什么区别?
      撤诉和缺席判决情形有什么区别?撤诉和缺席判决的情形区别在于主体不同,通俗些就是原告不到的,视抄为撤诉,被告不到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度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 1、案件概述 遗嘱上遗嘱人的签名是代书人代签的,遗嘱上只留有手印,原告声称此为遗嘱人手印却又无法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该手印确为遗嘱人手印,且他人对该份遗嘱的存在质疑时原告无法解释,认定该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 ...


·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3万判几年
       一、如果认定为非法融资2020万判几年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集资两千万,无论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寻衅滋事轻微伤有谅解书会被判多久?
      寻衅滋事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谅解书的,根据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


·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
      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 一、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图片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判刑多少年依据犯罪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探视权纠纷原则上开庭当天不会出判决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


·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哪些?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