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一、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二、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股权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山东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由本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邮政储蓄机构签发的邮政储蓄存单;本行代理销售的个人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的符合一定规定的个人人寿保险单等。
(5)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对于质押贷款申请人的条件以及贷款金额,股权质押贷款期限和流程等等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在文中已经为您一一的说明了,也就是说,如果用抵押股权抵押贷款的话,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一年的,而且抵押品的到期日也是不能超过的,这就表示我们的还款期限其实是很短的,如果非必要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去进行股权质押贷款。想了解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要如何写 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我们生活中的各种保险总是琳琅满目,多不胜数。有的很容易理解,但有的却不清楚其具体保险条款是什么,例如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关于这个保险,很多人不太了解,我们今天就来给您详细讲解一下。 无过责任险保险条款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一、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认定
      公款的认定标准:(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特殊形式的货币: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形式的货币形态。如其属公有且被挪用,属于挪用公款。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其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刑法》...


·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男方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分
      个人债务自己承担,共同债务一起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一、股权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


·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一)律师的职责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