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继承法》第20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一)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二)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三)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四)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五)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若是民事主体在结婚前订立过一份财产遗嘱,在结婚后又订立了一份新的遗嘱,此时结婚前订立的遗嘱就不会再产生司法效力。一般来说,在婚前订立遗嘱目的,是为了防止在离婚是就财产的分割发生分歧。对于那些在婚后想要变更财产遗嘱的,需要将重新订立的遗嘱进行公证。



·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在我国居住生活的外国人很多,近年来,随着人们观点的放开,同外国人结婚生子的现象也多了起来。我国并没有对涉外婚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法律审理涉外婚姻案件的时候,时间问题就成了比较棘手的了。那么涉外结婚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解读。 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现象虽说不是很常见,但也有不少人会涉及到这一方面,因为公安局的错误拘留或者是法院的错误判刑导致自身蒙受损失,都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当前人们对于国家赔偿的内容项目并不了解,甚至很多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小夫妻结婚后不久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义务,也是法定责任。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公民婚姻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里面对结婚、抚养权、共同财产等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抚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


·结婚一年半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男女结婚前彼此心里都很欢喜,看到和听到的都是对方好的一面。但是结婚后处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夫妻之间性格不合,存在很长的距离,无法继续相处下去。可是,结婚领证容易,离婚分家难。结婚一年半离婚财产怎么分?那么,下面我们就此问题进行简单的解答。 针对你提的问题,据...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怎么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分配的,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
      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如何收取在离婚方式上,双方如果协议不成就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了。这时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来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当然,委托律师不是免费的,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离婚律师费用能由对方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做个简单讲解。 一、离婚律师费用...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
      一、夫妻间有无财产侵权一说? 只要不是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平等处置财产的权利,即构成婚内财产侵权。生活中常见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


·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


·离婚的情况现在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
      离婚的情况现在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我们今年来的离婚事件增加了很多。离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对于婚姻中受到伤害想要离婚的人我们国家法律还是保护的,因为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那么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怎么办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