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在新的概算定额没有编制颁发之前,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仍按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景观绿化、市政机械土石方工程以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330号文颁发的消耗量标准为基础计算。
1、人工费。人工工资单价均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工资单价计算,其中取费单价按每工日30元计取。
2、材料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编制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计取。
3、机械费。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市政道路、桥涵、隧道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则以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中的机械费为计费基础。超过取费基价的人工工资单价、燃料及电的单价其价差应予调整。
(二)打桩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不分工程量大小,其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按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市政工程机械土石方则按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
(四)随同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项目并入建筑工程内计算。
(五)设备运杂费按设备费的7%计取。
(六)总概算中的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其价差预备费费率按有关规定计算。
二、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1、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① 劳动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某工种某等级的工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或在单位时间内(工日)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劳动定额有两种基本表示形式。时间定额: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产量定额:在单位时间内(工日)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② 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一定品种规格的建筑或构、配件消耗量的标准数量。③ 机械使用台班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利用某种机械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某项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时间或在一个工作台班内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标准数量。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① 施工定额是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它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为测定对象,表示某一施工过程中的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施工定额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
② 预算定额是编制工程预结算时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预算定额是用途最广泛的一种定额。
③ 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设计概算时计算和确定扩大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是预算定额的综合扩大。
④ 概算指标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概算所采用的一种定额,是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平方米”、“立方米”等位计量单位规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耗用量的数量标准。它比概算定额更加综合扩大。
⑤ 投资估算指标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定额,一般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它也是以预算定额、概算定额为基础的综合扩大。
3、按照专业性质划分:工程建设定额分为通用定额、行业通用定额和专业专用定额三种。
4、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类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五种。
根据湖南省颁布的《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提到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预算应该按造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装修装饰项目也可以录入预算费用中。另外,您还应该了解的就是建筑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一共分为四种分类方法。每类方法又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公司不认定旧伤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认定吗?
      公司不认定旧伤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认定吗 一、公司不认定旧伤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认定吗? 可以,职工本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复发认定。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请求进行工伤鉴定,若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之后,初步确定此种病情是职业病的,会按照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职员在拿到鉴定结果之后,就可以请求得到经济赔偿。 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


·企业可以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么?
      如果企业批准了员工提出的离职申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会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对方。那么企业中途反悔的话,撤回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可以么?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 一、对方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企业还可以撤销么? 依法解除劳动...


·怎么给公司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其他限制。不过,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要支付员工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误工费具体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具体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


·小腿骨折工伤的赔偿流程是什么
      我们国家在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这些成果都是离不开劳动人民的贡献的。有很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导致一些人身伤害,小腿骨折就是其中一种形式的工伤。这个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不免会遇到,所以应该提前了解小腿骨折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可以,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的,并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其营业范围内是可以对外承包工程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可...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是按照什么发放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尤其是不太了解相关政策的人。只有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才能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们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


·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如何起诉
      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那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该怎么起诉呢,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起诉,劳动争议诉讼有没有时效限制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 一、发...


·劳动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
      劳动单位解除合同赔偿金标准怎样计算的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一、索赔条款 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 (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