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是什么?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综上所述,有些员工会在单位提供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创造一些新发明新专利,对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原则上归单位所有。申请专利后,单位是权利人,可以对外许可和授权。对于职工来说,单位应当结合专利重要程度等给予物质奖励。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撤三年答辩是商标法...


·别人抢注35类商标复议可以吗?
      别人抢注35类商标复议可以吗?可以复议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实用新型又叫做小发明,如果你想要对你的发明进行保护,就要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是你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吗?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注册流程,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阶段 实用新...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一、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


·产品型号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产品型号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1、首先你要搞明白,商品名称和商品标记(商标)是有区别的。《商标法》第十一条1款明确规定,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型号的标志不能做为商标注册。因此,如果他人将其注册为商标,该商标如果还在公告期内,建议对其提起异议申请;如果除了您有在先使用证明之外,还能...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一、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吗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可以继承,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什么事项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什么事项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法条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对于...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信誉良好的商品销售往往会非常顺利,这也使得近几年以来恶意盗用冒用,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
      商标权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使用商标权则是商标权保护中一个重要的举措,而了解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在其中也具有非常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主要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强人们对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