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持刀伤人多处怎么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分子持刀伤人多处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分子持刀伤人多处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和判决。我国法律上对故意伤害的判罚是非常严重的,主要是其行为非常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一、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只有销售伪劣产品做法的,做法人须明知所销售的是伪劣产品方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明知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知道确实是伪劣产品;二是知道可能是伪劣产品。如果销售者确实不知道是伪劣产品而加以销售的,不能评销售伪劣产品...


·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吗?
      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吗?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一般可以带衣服、被褥,毛巾,牙膏、牙刷等日常生活用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


·遗弃罪是继续犯吗
      遗弃罪是继续犯吗一、遗弃罪是继续犯吗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 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


·招摇撞骗罪辅助犯罪的怎么处罚?
      招摇撞骗罪辅助犯罪的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虚假诉讼罪报案书方式有哪些
      虚假诉讼也就是打假官司,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虚假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的行为。当你发现别人虚假诉讼时,该如何举报?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虚假诉讼罪报案书方式有哪些?对于不同的虚假诉讼书的报案方式该如何让处理,本站我们为你解答。 虚假诉讼罪报案书方式有哪些 ...


·认定抗税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是维系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公共设施维护等国家行为的资金基础。如果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就会构成抗税罪,受到刑事追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认定抗税罪?我们马上为...


·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一、行政拘留算不良记录吗? 不良记录就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的案底。被拘留过,但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记录指的是经法院开庭审理,...


·盗窃罪构成要件行为包括哪些情况
      1、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2、行为人盗窃增值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定盗窃罪;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从中窃取财物的,应定盗窃罪;4、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