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

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 路 号室出租给乙方无偿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装修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账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至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屋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甲方责任:

1、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不得无故收回房屋;

3、责屋内设施正常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负责:

1、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不得人为破坏屋内设施,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按时交纳各种应承担的费用,不得拖欠。

(七)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方和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房屋空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如要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

(十)本协议租赁期为个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某一方遇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免责。

本协议正文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无偿合同的签订与有偿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是在对相碰关条款的认定上,会存在不一点区别,无偿合同一般不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认定,但也是需要确定责任的,特别是违反相关条款的违约责任应当进行明确。


·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能否共存?
      ?一、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能否共存表见代理与合同两者不能共存的。行为人虚构事实、伪造证件与签订合同是一个连续的行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就是为了能够成功签订合同,实为一个法律行为,对同一个行为在民事和刑事上做出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是十分不合常理的。二、何为表见代理《民法典》...


·未完成附随义务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一、未完成附随义务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未完成附随义务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又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合同无效五种情...


·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要求相对方提供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


·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


·具备什么条件的合同才可以生效
      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能生效,合同生效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具备什么条件的合同才可以生效呢?人们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呢?这实际上是合同效力的问题。相信人们签订合同时并不希望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述两个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


·门面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门面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门面合同毁约处理方式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第五百...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期限规定是什么?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期限规定是什么?合同有效期和合同期限规定是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四?
      纵观我过法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占到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在这些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都是合同案件。根据大数据分析,合同案件又一买卖案件为典型。因此认真地领会好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四就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解读其中一些法条。 一、法条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哪些?
      国家对于职工的相关待遇规定是有一定的内容的,如果员工是女性,并且处在哺乳期,如果他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不进行续约的话,有哪些赔偿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一定的劳动法来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看下文。一、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哪些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 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