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组织卖淫罪与卖淫罪在犯罪性质和定刑上都有所区别,对于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实践中也就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那么在辩护时如何认定组织卖淫罪,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确保犯罪行为与侵害法益的关键,在这里,我们将通过其构成要件,为您体现该罪的本质属性。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
二、组织卖淫罪怎么认定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综上可知,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组织”这一行为,需要从客观和主体等方面进行判定,同时这个前提行为也是之所以法律中对组织卖淫罪配置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更重的刑罚的原因,


·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最轻是多少了?
      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最轻是多少了?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成立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在保险诈骗一般都是出现在索赔的时候,此时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可能会虚构保险标的,想要借此骗取保险金。而这样的行为,要是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具体说到保险诈骗罪上面,您知道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包含哪些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为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应予立案,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能在网上公开吗
      对于未成年人来讲,我国是给予了很多方面的保护的,即使未成年人犯罪,那么也是不能适用死刑,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于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来讲,这个能在网上公开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犯罪裁判文书能在网上公开吗 按照最新的规定,今后在“中国裁判文书...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摔倒导致轻伤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应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虽然不是殴打对方至轻伤,但是对方的伤情是在与殴斗过程中导致,所以需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般要根据贷款的数额确定,要被处以拘役以及罚款。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刑诉法盗窃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的案件审理中,盗窃案是十分常见的一种案件类型,很多朋友也经历过被盗窃的事件,在人多的地方就更容易发生这种情况,盗窃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盗窃罪,那么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诉法盗窃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刑诉法盗窃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