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退侦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犯罪嫌疑人被退侦怎么办?公安局退侦之后就需要继续进行侦查,检察院对于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一般补充侦查的期限就是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两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财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特别关注:对此情形,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退侦是司法审理程序中的一个步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对于退侦的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诈骗罪的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诈骗...


·在我国未成年杀人会判死刑吗
      法律如果一味的去保护未成年行凶者,肯定也是这个社会的极大不公平,而且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深层次的伤害。当前我国刑事犯罪年龄呈现出来的一个特点就是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而人们所关注的未成年杀人会判死刑吗的这个问题,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宣判死刑的几率很小。 一、在...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所谓燃气设备,是指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燃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包括制造系统的燃器发生装置,如煤气发生炉,净化系统的燃气净化装置,...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


·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被刑事拘留意味着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而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


·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处于犯罪人的自愿,而且自愿认罪的态度还直接影响从宽幅度。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第四,认罪针对是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对于当...


·对行贿罪判刑一般是多长时间
      一、行贿罪判刑多长时间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一、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


·强奸罪中止可免除刑罚吗?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构成强奸罪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强奸妇女的过程中,自动放弃了强奸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强奸罪中止可免除刑罚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