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父母离婚财产分配给子女吗?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二、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注意什么?1、协议离婚的自愿性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第31条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事项。2、离婚财产分割部分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有权在一年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当事人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3、注意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日常生活中,存在夫妻双方为办理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综上所述,父母离婚,处理财产和他人没有关系,即使是最亲近的子女,也不能分割到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中只涉及离婚的双方,当然,如果家庭财产中有子女的,父母离婚不能对其分割,这是子女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保管。



·拿离婚判决书可以迁户口吗
      可以迁户口,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内出轨的,此时如果涉及到离婚的话,那么才会说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面。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清楚此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接下来,我们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


·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
      法院怎么判决无效婚姻?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


·抚养权会当庭宣判吗
      法院是否会当庭宣判,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进度去决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


·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婚姻生活中会有不少的纠纷发生,如财产方面的纠纷,特别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不少的夫妻会为了规避财产纠纷的发生而进行财产公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公证后的财产归属于夫妻一方中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书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离婚时遗漏的共同财产;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____年____月____...


·一、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时,只能通过书写离婚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究竟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现代社会中,很多夫妻因为不和或其它原因,正在面临离婚的问题,这是则会出现某方不愿离婚的情况,那么有人则会问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这时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已将离婚相关内容整理在下方,若需要可继续阅读。 一、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的目的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认定,以便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事实婚姻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事实婚姻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现如今,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