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签劳动合同扣工资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没签劳动合同扣工资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被克扣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有些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 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四种情况下可以扣减工资:(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单位若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或者是根据签署的劳动合同,扣除违反单位规定的合同,此时工资被扣除,即使职员起诉,单位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是有乱扣工资的情况,自然就要严肃处理,此时职员在起诉时,需要提交证明工资被胡乱扣除的证据。



·工商行政处罚立案时间是多久?
      工商行政处罚立案时间是多久 一、工商行政处罚立案时间是多久? 工商行政处罚立案审查时间是7天。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


·试用期提前几天辞职最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几天?
      试用期提前几天辞职最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


·广州辞退孕妇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出结果?
      广州辞退孕妇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出结果? 一、广州辞退孕妇劳动仲裁需要多久出结果? 广州女职工孕期内被辞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某些专门建筑的公司建造的,下面一起来看看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


·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的情况之下工伤认定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现在基本上各省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都是当地的社保局。湖北省内的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首先必须就要了解一下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按照社保局的要求,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才能尽快的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一、湖北省 ...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 一、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的批准吗?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要是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话,这当然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一个时间限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知单位才行。而此时有的人就在问辞职是否需要单位的批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需要单位的批准吗?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在承包一项工程的时候会交付给发包人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那么,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呢?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就是众多保证金中的一种,起到避免承包人不守承诺,提醒承包人诚信的作用。当然,这笔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承包人完成工作之后会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