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怎么赔?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怎么赔?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是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属于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一方面是可以要求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赔偿,另外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公司来要求工伤赔偿,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赔偿,都必须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法律有工伤保险条例等。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可以一次性扣6分。此外,行为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罚款等处罚,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生活中若遭遇此类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处理。二、哪...


·没驾照开车抓到会怎样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的处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自己购买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罚款200到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根据按照《道路交度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1、现场勘查;2、责任认定;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4、赔偿调解,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5、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


·一、交通事故损伤鉴定书多久出具?
      一、交通事故损伤鉴定书多久出具?据相关规定,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一、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 (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 违章后不能及时查询得知违法行为,有可能多次同样的违章行为,然而一个记分周期(一年)是12分,会导致超出分值,交了罚款和滞纳金后积分是不会自动...


·9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怎样规定的
      9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