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有哪些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要想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风险,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就必须要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责任,督促各相关的业务部门落实自身工作,通力合作,共同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使之承担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同时还要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划分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的过程中,要组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建立企业各部门参与的合同风险防范机制。
二、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企业自己制定格式文本,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少交易风险,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的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可以掌握主动权。此外,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也能够在合同中充分考虑己方利益,认真甄选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用合同,企业应制定标准的合同格式文本。对于其他合同,一般应由合同业务部门起草,企业法律部门再配合修改;重大合同最好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会同合同业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造成业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使得合同管理的方法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是企业相关制度的建立。各个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依照国家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适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明确相关的人员配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其次,企业要加强对于合同用章的管理。合同用章作为签订合同时的重要凭证,要加强保管,做到专人保管、专章专用,以有效避免合同用章的滥用所造成的合同风险。最后,要有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审批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规范授权审批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
四、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对于重大合同,在对合同文本审查的同时,也要对合同背景进行调查。由企业法律部门牵头,组织由企业高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实地的调查,做出风险的总体评估。这种审查不是形式上的审查,而是要确认对方是一个合法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完整的履约能力、技术条件是否过关等等。如果是特别重大合同,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由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于工程项目和重大采购合同,在必要的条件和要求下,要运用“招投标”过程,明确项目的核心内容和要求,来避免合同中出现重大缺陷,否则一旦合同签订,后期的合同管理无法纠正合同文本的关键性缺陷和问题。
五、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
合同签订前,首先要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合同文本起草完成后,须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给企业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法律顾问或律师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格式文本合同,不能接受合同内容中有明显倾向对方的条款。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修改,凡经双方同意的改动内容,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进行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履行的检查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对不能够按时完成的合同,及时反馈给责任领导,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合同违约。
合同管理制度的成熟是评判一个企业成功与否与决定企业前途的重要因素。合同机制、合同文本格式、管理制度体系、可行性研究与合同审核等五点便是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措施的主要内容,在它的指导下企业签署合同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是多少?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 对于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
      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是有关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一直以来都是实际生活中一个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对此看法也一直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此产生诸多关于该问题的法律纠纷。为了帮您深入了解这一法律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当...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


·合同提存?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一、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如何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对于居间合同并不熟悉,但说到中介合同,您一定不陌生。居间合同也就是中介合同,居间人通过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而获得报酬,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即居间合同,那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 一、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
      可变更合同民法总则具体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变更合同《民法典》具体是什么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2、胁迫。3...


·毁约合同赔偿多少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