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作好申请专利的前期工作,比如专利文献的查询、查新、市场调查等。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一)、请求人举证期限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此外,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二)、专利权人举证期限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所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宣告专利无效,那么此时该专利从之前被授权开始,其实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非在宣告无效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无效。从我国有关规定中可以知道,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要是认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都是有权依照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



·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什么?商标侵权产品扣留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知识产权局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维权?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


·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区别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区别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都没有什么区别的,发表、未发表的软件都享有著作权,但是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


·对于专利权属于什么权?
      对于专利权属于什么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侵仅行为的客体要件即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保护,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他人的智力成果也不可以任意复制,创作者的权益不能随意侵犯。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体要件依据行为主体在计算机网络传输中的作用,主体可...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
      与人合股商标如何归属合同怎么写? 自合同法成立以来,人们在相互交易时就更加的放心了,因为有了合同法,双方可以签订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用担心对方会因为价款贪污等等纠纷的产生,因为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关系的最有效的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有纠纷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解决。那么与人合...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申请,更无须授权。权利人只要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便随即产生。(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它具...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
      专利权转让自何时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


·商标侵权和解可以公证吗
      可以的,但签和解协议,双方达成了共识,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条件下签定的和解协议,实质意义上就实就是一种合同。在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以法成立,并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公证处公证等手续的。签字后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
      商标权侵权应诉内容包括什么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应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所有行为,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下解决一定要合理合法。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