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条件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条件包括什么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二、财产保全的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都是发生在诉讼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对于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要求,与对诉前财产保全的要求不太一样。而通常申请财产保全的效力,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时候就会终止。而要是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的话,则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一、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办理是怎样的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一、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该如何缴纳
      诉前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该如何缴纳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


·一、保全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保全财产分配顺序是什么?保全财产分配的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虽然当事人在法院中申请保全了财产保全,但其债权仍属于普通债权...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


·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


·民事判决书出了多久能解除财产保全?
      民事判决书出了多久能解除财产保全?民事判决书出了按照诉讼保全裁决书上的规定期限的时间就能够解除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


·诉前保全多个财产需要担保吗?
      诉前保全多个财产需要担保吗?需要担保,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


·财产保全裁定案外人提起异议的审查
      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的实际情况,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不应是单纯的形式审查。 首先,从立法目的来理解,法院对异议的审查,应当对案外人的异议作出最终的结论,...


·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手续有哪些 1、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