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定额共65节。
二、混凝土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成品实体方
三、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部分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吊(安)装、钢筋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拌制、运输等定额。适用于拦河坝、水闸、船闸、厂房、隧洞、竖井、明渠、渡槽等各种水工建筑物工程。
四、定额的工作内容
现浇混凝土包括:冲(凿)毛、冲洗、清仓、铺水泥砂浆、平仓浇筑、振捣、养护,工作面运输及辅助工作。
碾压混凝土包括:冲毛、冲洗、清仓、铺水泥砂浆、平仓、碾压、切缝、养护,工作面运输及辅助工作。
预制混凝土包括:预制场冲洗、清理、配料、拌制、浇筑、振捣、养护,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修整,预制场内的混凝土运输,材料场内运输和辅助工作,预制件场内吊移、堆放。
五、各种坝型的现浇混凝土定额,不包括溢流面、闸墩、胸墙、工作桥、公路桥等。
六、现浇混凝土定额不含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修整。
七、本章四-22至四-25为预制混凝土定额。对于其他必须现场预制又没有相应定额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可采用四-21节现浇细部结构混凝土子目加相应模板定额计算。
八、预制混凝土定额中的模板材料均按预算消耗量计算,包括制作(钢模为组装)、安装、拆除、维修的消耗、损耗,并考虑了周转和回收。
九、材料定额中的“混凝土”一项,系指完成单位产品所需的混凝土半成品量,其中包括:冲(凿)毛、干缩、施工损耗、运输损耗和接缝砂浆等的消耗量在内。混凝土半成品的单价,只计算配制混凝土所需水泥、砂石骨料、水、掺和料及其外加剂等的用量及价格。各项材料的用量,应按试验资料计算;没有试验资料时,可采用本定额附录中的混凝土材料配合表列示量。
综上所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水利建筑工程项目的筹建数量、施工规模不断加大,但是水利建筑工程设计内容较多,前期的地质勘查、现场施工和设备的装配等因素都对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要做好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作,提高水利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上文主要是对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介绍内容,


·在疫情期间还是被安排值班这个工资怎么算
      因为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安排补休或者有关政策落实工资。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若因企业安排提供了劳动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计算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计算赔偿的方式是什么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每在公司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
      在外务工人员的增多,承包人的责任也增多,那么在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若是承包人与公司签订协议,则说明有公司一齐承担责任,在外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若是出现了工伤等意外事故,责任需要承包人去负责,公司也具有相应的连带责任,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承包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


·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劳动者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需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我们知道,司法尽到的提出,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员需要在限定期限内提出进行鉴定的请求,那么对于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的情形,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请? 一、错过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是否可以提出进行鉴定的申...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若是质量出了问题,那么这个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而要是成了烂工程,不仅工程不能交付,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危险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浙江的有哪些规定。 一、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依据...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内容是什么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薪酬待遇简要情况 1、新招录人员待遇:外勤类:2300元/月;...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要求必须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


·工地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工伤没劳动合同的处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十六岁算不算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十六岁算不算童工呢?而如果算的话,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一般有哪些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十六岁算不算童工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


·企业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加班工资的?
      企业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加班工资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
      解聘员工,这是很多用人单位经常做的事情,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还有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解聘。那么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 哺乳期到孩子的1岁为止。这期间,用人单位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