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了房产证加名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婚了房产证加名后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二、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以上提供的是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的一部分,想具体了解的,请查询我国的新婚姻法。在结婚之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其实很多时候会视为对配偶的赠与,那这个时候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也无可厚非。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被加上名字的一方对房子的购买并未实际出资,因此若是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且双方也无法达成协议的,就只能按照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来处理。



·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二手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二手房合同签了不能毁约,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广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
      广州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广州要求七项内容纳入信息公开 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需向被征收人公布信息公开7项内容 1 、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2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3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4 ...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开家企业是需要占用土地,那么就会征收企业房产税,对于现在很多创业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


·离婚后怎么对公房承租权处理
      对于公房,一般公民只会拥有租赁的权利,而并不能对公房实际做出处分,也就是不能将公房出售给他人。那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如何对公房承租权作出处理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什么是公房承租权? 公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承租...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 一、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表现在房产方面,就是拆迁安置房越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表现在房产方面,就是拆迁安置房越来越多,而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人会想要买卖这些拆迁安置房。那么,在我国,安置房能买卖吗?此外,实践中,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种,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争夺的焦点,如果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渠道由法院判决,但是最终只有进行房产过户登记才代表真正完成分割,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归女方但男方拒绝过户怎么办呢?1、《离婚财产分配协议...


·房产税如何申报?有哪些具体步骤?
      房产税的征收是税收制度的一种具体体现,房产税如何申报就被提上了日程,房产税一般是网上申报,关于申报的流程我们进行了一些整理,以方便您使用网上申报,房产税的申报也是确保自己房屋所有权的一个方面,征收房产税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 一、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怎么处理? 1、假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将会按照属于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处理。因为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假离婚的,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