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四)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房屋征收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符合相关征收条件的,显然是构成了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情况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购房之前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把关。那一般购房时怎样聘请律师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购房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购房者往往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所以为了避免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再产生各种各样的住房纠纷问题,买房之前就必须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其它...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善...


·随着人们对住房质量和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人们对住房质量和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房屋的买卖也越来越多,中间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那对于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卖方违约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结合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讲解。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则较为复杂,它涉及到各个因素。那么,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
      房屋买卖一直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其涉及到的每一个法律知识都与我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对其一些常见的规定并不了解,今天我们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是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赔付计算方法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力制度,若现实中确因疫情致使无法实现房屋租赁目的的,租客可以请求房东予以房租减免。但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明确给予指导。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是否有...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


·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购买第二套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屋购买第二套是很度朋友都能够买的,但是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容易存在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有第二套房还能贷款吗?根据相关规定,第二套房是可以贷款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为您简单讲一下2017年二套房的新优惠政策和二套房的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算谁的?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不同,那自然具体的买房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到底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而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方面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要是没有小心注意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