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一、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1、为什么征地拆迁

“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基本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正式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就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

2、土地被征收必须获得哪个部门的审批

国务院审批:

(一)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

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征地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

3、这些政府应主动公开,否则可能有猫腻

以下这些文件是否具备意味着征地拆迁是否合法,且以下的文件都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文件!若政府不主动公开下列关于征地手续的文件,提出公开要求但相关部门并未理会或一再推脱,被征收人应当考虑其中涉及的征地程序是否合法。

(1)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要看政府对拆迁的工作是否有合法性,就必须要看拆迁者的所给出的材料是否合法,是否有上级部门的签字,最主要的就是看拆迁的目的性,只有问清楚了,那么就可以对拆迁工作进行下去,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岁故意杀2人怎么判
      涉嫌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七周岁需要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当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二审书面审理会改判吗?
      二审书面审理会改判吗?一般不会。 一般情况下,若有新证据,一定开庭质证;另外,二审法院若有改判意图的案件,也要倾听控辩双方的意见,也要开庭。如果是书面审,基本没有改判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一、无证生产食品要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


·肇事逃逸致死和致伤分别怎么判
      肇事逃逸致死和致伤分别怎么判?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


·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一、贩毒数量少应当怎么判决?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____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______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元(_____个月______元/月);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元(_____个月_____元?月);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_...


·出纳被骗会判全赔吗
      不一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一、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威胁抢夺他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万法院怎么判?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万法院怎么判?销售假冒伪劣产品5万法院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依法严厉...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