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的房屋即将被司法强拆,我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的房屋即将被司法强拆,我该怎么办?司法强拆一定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如果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行政机关无权申请司法强拆,换言之,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此外,该条文还明确了申请司法强拆的主体:申请司法强拆的主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实践中多表现为区、县级人民政府。这就意味着,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活跃的街道办、村委会、国土部门都无权申请,如果司法强拆的申请主体不适格,也是被征收人维权的依据之一。另,司法强拆也要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前,需要先向当事人出具《催告书》,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10日内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能提出申请。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催告义务,或者在送达程序上存在瑕疵,也可以成为被征收人维权的依据。此外,司法强拆也应符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可见,政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是已经履行了先补偿义务的。如果政府没有履行先补偿义务就申请司法强拆,也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法院应对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司法强拆是在居民尚未对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诉讼或者是接受其补偿措施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司法强拆。如果居民在和政府部门进行商议,拆迁的补偿或者赔偿措施时认为该方案有争议,但是政府部门强行进行公布的话,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委或者是上级监察委和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朋友之间买房可以贷款吗?
      朋友之间买房可以贷款吗 朋友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符合借款条件的,银行一般会通过当事人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


·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对于婚前房产来讲,在购买的时候由于男女之间不具有婚姻关系,因此此时只能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双方拥有了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另一方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此时婚前房产婚后该怎么加名字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婚后怎么加名字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


·一、婚后房产证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房产证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婚前购房交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男方婚前独自交了首付,同意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赠与行为,该房产原则上为夫妻各一半。按规定,房产归属一般以房产登记为准,但不是在房产证加了名字就说明...


·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需要注意些什么?
      二手房在买卖时不仅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进行登记还需要缴纳二手房买卖税费,因为如果缴纳了税费那么这个交易才算是合法的,但是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怎么算? (一)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由于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上涨的很厉害
      由于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上涨的很厉害,因此对于一些工薪家庭而言,如果想要买房的话,自然是无法一次性付全款的,而只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之后每个月按照约定偿还银行的放贷。不过此时购房的首付却是由购房者自己承担的,那么买房子付首付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问题规定是各地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支持房屋的减免,但是必须是当地已经出台了相关支持减免的政策,否则的话也是不存在着的,疫情期间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因为疫情不能及时交房租,可以要求缓交房租,还可以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二、...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管理所收文 3、管理所核准? 4、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其基本的民事权利,还有一些重大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由父母代替当事人作出决定的。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想把房产留给孩子,但是对于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的这一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会觉的可能因为孩子未成年,所以就受到相关的限制。 一、离婚房产给...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离婚的时候主要的纠纷就是财产分割,很多家庭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主要的财产就是房产,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很高导致房产就是家庭中最为值钱的东西,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子的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纠纷,法规中有说明,那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如...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