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行政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在行政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三、行政拘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若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了,那一般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量刑处罚。但如果在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仅仅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一般最长是不能超过15日。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 一、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可能判缓刑吗? 涉嫌故意伤害加抢劫罪基本是不会判缓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


·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推销电话、短信或者其他东西,在面对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许多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出台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和徇私舞弊型犯罪。而我国《刑法》中本身也是规定的有玩忽职守罪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呢?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此时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又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羁押一日能不能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能不能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说,你在2016年3月1日被判有期3年,判决生效了,在判决生效前你被羁押了10天,那么此时在3...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
      一、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


·刑诉法起诉直诉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刑诉法起诉直诉案件基本都较为简单,犯罪情节并不是很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因此,一般对案件处理是在未经相应机构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进行,对犯案人员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其居住环境的手段进行处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所示。一、直诉案件分两种: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