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建筑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建筑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消耗等与本定额的规定不同而改变定额。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定额工日单价是根据建筑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和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
六、材料消耗量及预算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以元表示学易网提供。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施工配合比用量与定额规定的用量有出入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和调整。
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不得另行增加。
4、材料预算价格是按2000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5、材料预算价格的动态管理,由各地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由山西
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定期发布信息指导价。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以元表示。
3、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是根据98年国家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编制的。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因此,如施工中采用的机械和台班使用量与定额规定不符时,均不得换算。
八、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九、定额中对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已包括25公里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本定额除脚手架、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米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费用。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装饰工程项目中未列出的项目,可参照《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项目执行。
十四、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以上就是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内容,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国内各个省份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我们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预算,以达到人力物力财力最小化,质量最大化的取得经济利益,让工程权益达到最好。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


·职工工伤伤残证待遇
      职工工伤伤残证待遇,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应当享受本人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待遇标准是本人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待遇按照本人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按照本人21个月工资,伤残五级按照本人工资18个月标准,六级伤残标准本人16个月工资。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一、被公民辞退了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
      一、被公民辞退了老板不发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
      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


·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伤之后评定的时候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等级进行的,这是为了能够让赔偿标准能够按照相应的等级合理地对受伤劳动者给予补偿,实际上很多的伤情都是伴随劳动者退休甚至是终身的。那么,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呢?一、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旧伤复发该怎么获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的条列得知
      旧伤复发该怎么获取赔偿:根据工伤保险的条列得知,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还保持着劳动关系的期间,职工的伤势有复发的情况出现,这时用人单位是不会负责职工后续的相关医疗费用赔偿,但经过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确认为工伤复发后,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的待遇。二、用人单位不履行工伤义务怎么办:职...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当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纠纷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之后还是没有解决,那么就需要起诉到法院来进行仲裁,但是法院也不是只要起诉就接受仲裁的,是需要一系列条件的,有很多情形是不予接受仲裁的。今天,我们就带您看一下不服劳动...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 在现代社会,随着地价上涨,高层建筑在广大城市地区越来越普及。随着而来的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那么,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希望给您一些参考。 消防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