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肇事者逃逸面临刑事责任是什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3、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综上所述,发生交通肇事,当事人一般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而其逃逸的,处罚要从重。构成犯罪的,判刑在三年到七年不等。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犯罪标准主要看情节及造成后果严重程度。作为受害人家属,可以在庭审的时候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


·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支付房款首付之前,买方一般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买方如果违反约定,则定金归卖方,卖方如果违反约定,那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二手房交易是一般也会运用定金制度的,那么,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是多少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二手房交易定金比例定金是在合同订...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车位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车位赠与合同怎么写? 现在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马路上拥挤不堪,就连停车的位子都很难找。许多小区的免费停车位根本不够用。所以,一些有着使用权的车位就诞生了,这些车位只有拥有它的人才能使用。不过,这样的车位也是可以被赠与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车位赠与...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事故在解决纠纷时应该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还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以下我们简单整理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项目和处理程序。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对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交通伤残评定不服该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


·二手车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车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过户交易所需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 4、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 5、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6、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


·现在道路上有越来越多的汽车在飞驰
      现在道路上有越来越多的汽车在飞驰,但是汽车多起来了,车祸也就多起来了,摩擦也就多起来了。在一起车祸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车祸造成伤害后的赔偿问题,那么对方车辆全责误工费是不是该收,如果要收取标准又是什么呢,这就需要严格的条框来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固定收入计算,...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中对裁定文书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


·一、退休后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一、退休后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


·交通事故律师怎么收费的?
      人生有很多不幸的事,但是我们要始终有一颗乐观的心态,积极坦然的去面对去解决,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交通事故在发生,轻的受伤住院几天就没事了,而对于不幸的可能就是生命的终结,当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您可能会感到手足无措,最先想到的就是请一位交通事故律师协助。 一、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