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律师应当向法庭指出并要求予以纠正。


·p2p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
      网络贷款近几年以创新金融的名义运营,但您都知道网贷有很大的风险型。甚至,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来讲,网贷具有非法集资的性质,那么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里?下面我们以p2p网贷为例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界限的有关知识。 2014年4月21日,在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


·法律规定强迫卖淫罪判多久
      犯强迫卖淫罪判多久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刑法受贿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刑法中的各项规定也是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对于受贿的认定也是有了新的规定,当受贿金额超过一定的限制,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新刑法受贿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新刑法受贿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一)个...


·职务侵占罪公安不管吗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要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被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而即使被判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那其中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


·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385条)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
      什么是犯罪预备应当如何定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有哪些?
      对于生活中的刑事案件很多人在惶恐之余最想知道的就是如果抓到罪犯是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其实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者的罪行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是会严格的对其处理的,但是适用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吧。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 第一章...


·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认定?
      众所周知,走私制毒物品是犯罪行为,我国不少犯罪分子靠走私制毒来谋取暴力,甚至一些青少年也在一些人的引领下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对自身的一种极度不负责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认定和处罚?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认定本罪...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对人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