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作品在完成后怎么认定著作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务作品在完成后怎么认定著作权?

一、职务作品在完成后怎么认定著作权?

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 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界定依据是什么

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在著作权归属、法律责任、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护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必须予以区分。

1、著作权归属不同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产品为某人所支配,就产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并不因为为特定人所拥有而阻碍他人的利用。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也符合我国著作权法所确立的“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而其他权利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之所以把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归属于单位,主要是因为这些作品的创作一般都必须依靠单位条件,否则作品难以创作出来,为调动单位创作的积极性,就应当适当给予它利益,并保护它的利益,这样才有利于作品的创作。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要么完全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完全归属于单位,不发生自然人和单位分享著作权的情形。

2、 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不同

所谓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言。如前文所述,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归作者享有,在特定情况下归单位所有。但是,不论归作者享有还是归单位享有,这种著作权都是不完整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第三人不得以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在后一种情况下,单位不享有署名权。

而非职务作品无论是归单个的自然人所有亦或是归单位所有,他(它)们所享有的都是完整的著作权。

3、法律责任归属不同

每份作品的创作都可能产生一定的法律责任,由于作品是创作者思想感情的表达和外化,因而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承担责任。职务作品责任的承担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作者承担 ; 另一种是基于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单位承担(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

而非职务作品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因为法律中所讲的人本身就应该是对自己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人。

当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的区分还有其他方面,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可能不尽相同等,在此不再一一论述。既然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有区分的必要与意义,那么到底如何判断一项作品为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作品,也就是说采取什么标准才能把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界分清晰,这是本文所要论述的第二个问题。

对职务作品的认定是职务作品完成后认定著作权的主要方法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职务作品是由职务作品人自己独自完成的,并没有利用单位的资源和相关条件的,则其著作权是属于自己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在创作职务作品过程中的相关情况来认定。


·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商标要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商标要多少钱 有的时候商标所有人会将自己注册了的商标进行转让,虽然转让商标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但由于我国对商标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当事人对商标转让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就涉及到转让的程序问题,那么商标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


·专利侵权有哪几种情况2023
      专利侵权有哪几种情况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也构成生产性侵权。外观设...


·因商标注册晚商标侵权案的处罚是什么?
      因商标注册晚商标侵权案的处罚是什么?(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提前续展吗?商标不能提前续展,商标续展只能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开始办理,到期没有续展,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


·专利和商标的保护期限以及它们的异同
      当我们发明出某样东西时或者写出一篇文章一本书,亦或经商时做出一个商标时都会到相关机构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我们的东西。不管专利还是商标都是我们自己想出来的,那么他们就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都属于无形的资产,都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专利和商标又有什么不同。1、保护的目的不同,专利为了鼓励大...


·说明书是否侵犯专利权的证据?
      我们国家现在对一些专利的保护意识和保护的法律越来越完善,这样才可以保护文学创作或者是技术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一些技术性的科技都会附有一些说明书,说明书是可以作为侵犯专利权的证据的。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说明书是否侵犯专利权的证据?这个是可以的。 一、说...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
      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概念经常被人混淆,很多大公司的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并不一样,因此很多新公司在注册商标时不清楚究竟要不要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那么公司名称需要注册商标吗?公司名称注册商标有什么作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又会遇到什么问题?下面来了解一下这些问题。一、...


·两高商标侵权追诉司法解释是什么?
      两高商标侵权追诉司法解释是什么?两高商标侵权追诉司法解释是对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种侵犯商标权行为,若干解释》第1条对《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三种新的行为。《商标法》第52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行为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属于“...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


·软件著作权值多少钱?
      软件著作权值多少钱 版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合理评估企业所拥有的版权,对促进企业价值评估,版权产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著作权价值评估方案可分为三类: 一类是基于劳动价值理论,从生产投入的角度对价值进行评估,即成本法或加权重置成本法; 另一类是基于均衡价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