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拘在逃转批捕在逃有什么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刑拘在逃转批捕在逃有什么用?可以理解为法律效力上的升级,具体情况如下:1、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2、刑拘在逃: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在逃犯如被抓获应当从重判决,如投案自首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二、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2、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4、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5、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6、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从任何角度上考虑都不应该选择逃逸司法审理程序,具体情况下,如果构成自首情节或者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的,还可以从轻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缓刑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缓刑的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拘役的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另一种为...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允许,因为本身这样的一种类型的案件的话,它是属于我们国家机关公诉所进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1、...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
      既然是国有资产,自然就不是归个人所有的。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那到底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呢?我们...


·叛逃罪概念是什么,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说起叛逃罪,很多人都是感到陌生的,甚至有人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国有这样一个犯罪。其实叛逃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这类人应该各司其职,认真为人民服务,但也有可能出现叛逃的行为。那叛逃罪概念是什么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叛逃罪概念是什么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2023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


·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对于毒品的管理十分严格,这是因为毒品不论是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对社会的危害都十分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毒品案件发生频率很高,很多人想要知道2017年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立案...


·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在接受法院的审理后,有些判决结果的情况为缓刑,也就是延缓执行等处罚,而此时犯罪分子还可以自由的活动,但相比一般人还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缓刑能出省吗,是否可以外出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


·绑架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
      绑架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


·非法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这个词并不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骗时间的多久来判刑,那么非法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