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主控工程和一般工程的质量通过抽样检验合格。《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屋面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屋面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1、一个工程在完成之后要先自检,将结果提交到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对工程预验收,有发现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改正;监理单位预验收合格的,由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3、本单位工程建设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对承包的工程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分包工程竣工后,应将分包工程的有关资料提交总承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屋面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满足哪些

(1)单元工程(子单元)中包含的部分工程(子单元)应满足合格质量要求。

(2)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

(3)单元工程(分单元)所含部分工程的工程安全和功能试验数据应完整。

(4)工程的主要功能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要符合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的要求。

做什么都是需要保质保量的,这是对自身的负责也是对于工作上面的负责,是需要我们严格把关的。通过以上小编对于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详细解答,大家可能有所简单的了解,如果还存在疑问的,欢迎大家前来咨询,同时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分离的,那么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的法律价值是什么?我们的实践中需要劳务派遣这种形式的出现,那么劳务派遣的好处在哪里呢?以及如何进行规范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价值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涵盖哪些内容?在建筑工程中, 很多人很容易混淆质量验收与质量考核,其实两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位是检验批。 如果是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基本单位就没有统一规定了,要想工程有条不絮的进行,分清工程上一些固有名词还是必不可少的。 一、施工过程中...


·工程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一项工程从开始到结束
      工程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一项工程从开始到结束经历的时间通常都是十分长的,并且不是完工了就结束了,还存在着后续非常多的工作。每一项建设工程都有质保期,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建设工程质保期也有明确规定,但是很多人对于建设工程质保期是什么意思还不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


·在我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
       国家在对于建筑工程的时候都是严格把关的,其不仅仅需要保障该建筑的安全性,同时也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保障,以此是非常重要的步骤。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着重讲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在我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


·一、佛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都包括什么?
      一、佛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都包括什么?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


·未办理入职手续可以随时辞职吗?
      未办理入职手续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离职。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1、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