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以国有土地上为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有关部门会组织将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登记、测量、认定、处理。这个时候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都会被对应展现。如果该房屋没有产权证,那么还会专门认定该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如果是,那便没有补偿。如果有房产证,产权没有纠纷,测量后会组织评估,而评估的标准是按照该片区内下发的补偿方案来具体实施的。所以至于多少钱一平,是要看当地的补偿方案才能知道的,全国没有统一价。但是有个参照补偿方案是否合理的方法,那就是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应当与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等同或高于市场价值。所以需要根据房屋具体情况来判断该如何补偿、多少钱一平。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现在很多城市都会出现一些拆迁行为,大部分是因为原先的房屋过于老旧,如果不拆迁可能会危及居民的安全,还有就是老旧的房屋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所以政府会决定拆迁,但是无论如何,拆迁一定要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才可以。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由于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种种原因,工厂厂房需要通过拆迁来满足机关部门的要求。厂房拆迁未必一件坏事,如果工厂负责人有与对方签订一份厂房拆迁合同协议,工厂就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本篇文章以沐阳县为例子,为您讲述沐阳厂房拆迁的一些事。那么,沐阳厂房拆迁...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


·相信大家都清楚房屋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而一般我们称这个使
      相信您都清楚房屋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而一般我们称这个使用年限为房屋的产权,对于住宅用房,法律中规定的产权通常为70年,而商业用房的产权则为40年。现实中,有的人投资商铺却搞不清楚商铺产权多少年,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铺产权多少年 根据有关法律规...


·借名买房合同中借名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第一,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借名买房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性,其借名买房合同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第二,《民法典》明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名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基于物权公信力申请执行,借名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出名人主张。 第三,借名人故意制...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今,小产权房作为农居民的一种致富手段应运而生。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购买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呢?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来说,这种买卖形式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 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


·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您,以减少撤销房屋租赁时产生的矛盾。 一、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的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


·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比较复杂,很多人对这块知识比较陌生。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损失。那么我们在平常生活中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才能避免麻烦和减少损失呢?下面让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一、解除的具体程序 合同解除根据不同分类,处理的程序是有差异的。在当下房屋买卖中,...


·采光权是针对房屋来说的,房屋会有光源,如果房屋的周边有其他的
      采光权是针对房屋来说的,房屋会有光源,如果房屋的周边有其他的建筑物挡住了房屋的光线,对房屋所有人的住房条件产生了不良影响,那么,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申请要求挡住其光线的建筑物所有人进行赔偿,这就是采光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为了让您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采光权纠纷案例,供您参考。采光权...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一方无业但有房产抚养费以物折抵是否可行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