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3、主体不同。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不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不同。抢劫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也是直接故意,但包括并列的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上的其他目的。二、抢劫罪怎样判刑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在很多人的眼里抢劫罪与绑架罪都是很严重的,但是就法律中规定的严重暴力犯罪范围来看,其中包括了抢劫罪,但是并未包括绑架罪。因此,在法律上绑架罪其实尚未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而一般只要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能构成抢劫罪,但绑架罪则通常是要求行为人年龄达到16周岁。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诉期限还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按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


·过失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虽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


·虐待罪的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


·走私多少量的海洛因判死刑
      走私海洛因50克以上的,法定最高量刑就是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犯洗钱罪怎么判刑?犯洗钱罪的应该没收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的5%以上20%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提起上诉...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是一种在国内外都通用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外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就中国刑罚制度来说,主要包含了管制、缓刑、假释等。随着我国法治的改革,我国刑法修正案也相应的对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酒驾肇事致一人重伤是否负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妨害动植检疫罪立案追溯是怎么的情形
      在我们周边存在很多养宠物的行为,有些人甚至是把宠物当做家人来对待的,但是也有不少人不清楚动物的疫苗问题,在生活区内养动物是需要注射各种类型的疫苗的,这只是我们周边的小事情,而对于外来动植物,国家规定的检疫条件更是严格,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造成重大事故的,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