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仍属于侵犯公共财杉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3条的规定,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最新司法解释中,对贪污罪的数额以及情节都是作出了修改,在数额上面较大的标准从之前的500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30000元。随之,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是有提高的。而犯贪污罪,若是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离不开对涉案金额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敲诈勒索罪立案金额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犯罪中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1.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2.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故意杀人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


·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未构成犯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受贿罪怎么判缓刑 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罪分子判缓刑,肯定就是在法官判刑的时候作出的,并且也只能在这个阶段作出,那么就要求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尽力的争取适用缓刑了。我们发现,其实大多数犯罪都是有适用缓刑的可能,其中就包括了受贿罪。那现实中受贿罪怎么判缓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怎么判缓刑依照有关规定,...


·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在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非法集资的公司被查办,一般非法集资对于受害者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对于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恶劣,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非法集资处罚比较严厉,那非法集资罪要件的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法律规定殴打未成年构成什么罪
      要看伤的有多重,如果达到轻伤或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以下的,一般是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既遂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


·行证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行证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行证拘留时间最长时间是: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


·刑诉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项案件的犯罪可能涉及两人及两人以上,因此判罪时也分别建立和主犯和从犯的责任。大多数人都更加关注主犯的处罚标准和量刑,那么从犯的量刑标准呢?在 刑诉法第二十七条 就具体的讲述了从犯的定义以及责任。本条是关于从犯的定义及对其处罚原则的规定。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从犯的规定 根据本款...


·刑法中盗墓情节严重判死刑吗
      刑法中盗墓情节严重判死刑吗?盗墓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